帮扶小额信贷新政出台

帮扶小额信贷新政出台贷款额度提至10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过渡期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调整优化为帮扶小额信贷,进一步精准支持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贷款额度大幅提高

根据通知,帮扶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金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3年期(含)以内。

通知明确,担保方式为免担保,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贴息方式方面,中央财政通过常态化帮扶资金按照贷款利率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自身财力和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安排贴息。

帮扶小额信贷新政出台 新闻

坚持户借户用户还

通知强调,帮扶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帮扶人口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同时,银行依法开展帮扶小额信贷业务,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帮扶人口按需申贷、银行按标准放贷,各地不得以行政命令、考核、通报、排名等方式对贷款余额、新增贷款、获贷率等指标提要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加大银行内部资源倾斜力度,鼓励银行对帮扶小额信贷给予适当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在人员配备、费用安排、绩效考核、核销资源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监管政策方面,对帮扶小额信贷不良率高于银行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监管评价和内部考核评价扣分因素。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及时安排好财政贴息资金,提升贴息资金拨付效率。